据媒体披露,最近有消费者反映自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被莫名地开通,而自己则根本没有到银行办理开通业务,直到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才知道自己已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
按照有关法规,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必须获得消费者的授权,谁也不能违背他人意愿;而且金融机构也有监管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出现这种情况,至今没有人出面对此事负责。而银行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直接管理者,承担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收集、保密、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开发与运营等职能,银行若不知道原因显然是说不过去;有银行机构把责任推给第三方机构,而又不能提供具体开户信息、第三方机构的具体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证据”,这明显无法说服他人;当消费者质问银行时,或一问三不知装疯卖傻,相互“踢皮球”;或顾左右而言他,不敢承认自己的“做贼”行为,试图蒙混过关,只能表明银行方是在故意说谎或有意回避真相。
银行为何敢这么胆大妄为,公然干着这种违规的“勾当”,一句话还是利益在作祟。
一方面,个人养老金账户业务对银行具有强烈的诱惑力。按照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对银行来说,拿住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也就守住了一只下蛋的“母鸡”,经济利益让很多银行趋之若鹜,为在争抢个人养老金账户这场盛宴中分得更大的“蛋糕”,不惜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竞争激烈,也迫使少数银行机构采取这种“不光彩”手段逼消费者就范。目前个人养老金账户总体情况不尽如人愿。据人社部披露,截至2023年底,我国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突破5000万人。但目前缴存人数仅占开户人数的22%,而人均缴存金额仅约2000元,远远低于个人养老金账户1.2万元的缴存上限;投资人数仅占缴存人数的62%,实际投资人数仅为682万,存在“开户热投资冷、缴存意愿不高”等现象。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年轻人尤其是90后虽然在开户人数上占到整体的30%,但在参与配置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缴存和投资时均有所顾虑,投资意愿不强,原因是投资品不丰富,也担心收益不高。如此,少数银行机构为打破眼下个人养老金账户开启僵局,也会想歪主意,采取这种弄巧成拙倒逼消费者就范的方式。
事实上,这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仅会自取其辱,让自己陷入金融消费者质疑或谩骂而产生巨大负面舆情影响银行社会声誉的尴尬境地;同时,这种行为也严重践踏了个人养老账户管理有关规定,也会因为这种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面临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的危险,明显得不偿失。
尤其,若任由这种违反金融消费者主观意愿的行为持续,会埋下诸多金融隐患:比如会泄露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绑架金融消费者意愿、造成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数据虚假,更严重的是会让广大民众对个人养老金账户产生越来越大的积怨,对个人养老金账户失去信心,最终影响国家个人养老金账户政策的可持续性,对我国构建养老第三支柱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由此,希望金融监管机构对这种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开展及时现场检查,将问题弄个水落石出,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同时,向所有银行机构发布禁令,约法三章,禁止一切不经消费者同意而擅自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行为,违者对银行机构高管一律就地免职,工作人员一律清理出金融队伍,确保个人养老金账户安全合规,始终运行在健康可持续轨道上,使银行机构真正能够赢得广大个人养老金账户消费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