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交所6月25日披露,瑞昌国际控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昌国际)通过港交所主板上市聆讯,第一上海为其独家保荐人。
据招股书,瑞昌国际是一家总部设于中国河南省的石油炼制及石化设备制造商。公司的产品乃根据客户的规格及要求定制,以合约为基础,分为四个产品类别,即(i)硫回收设备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焚烧设备;(ii)催化裂化设备;(iii)工艺燃烧器;及(iv)换热器,包括其相关零部件,提供予在中国的下游客户。公司亦于往绩期间为生产的设备及/或配套设施向客户提供安装服务,如电气装设工程及机械装设工程。
按二零二三年的总收益计,公司于中国整体石油炼制及石化设备行业的市占率约为0.08%。按二零二三年的收益计,公司是中国石油炼制及石化运营的第三大催化裂化设备制造商,市场份额约为6.3%;按二零二二年的收益计,公司亦是中国石油炼制及石化运营的第二大硫回收设备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焚烧设备制造商,市场份额约为3.1%。瑞昌国际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拥有两处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20,807.4平方米,其中一个负责生产硫回收设备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焚烧设备和催化裂化设备,另一个负责生产工艺燃烧器及换热器。于最后可行日期,公司的生产设施配备了公司的主要生产机械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车床、焊接机、卷板机、起重机、切割机、探伤机和压机。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两处自有生产设施的使用率分别约为100.9%及70.1%。
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石油炼制及石化行业的市场参与者,可进一步划分为生产设施拥有人、第三方承包商、设备制造商及其他。公司成立于一九九四年,已与中国众多知名业内客户建立并维持稳定的业务关系,其中包括中国三家最大的石油炼制及石化集团的附属公司及分公司,以及中国业内其中一家最大的EPC(工程、采购及建筑)承包商。于往绩期间,集团与五大客户的业务关系为时两年至29年不等。
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的收益分别约为人民币2.48亿元、人民币4.19亿元及人民币5.44亿元。同期年内溢利分别约为人民币1324.6万元、人民币3653.3万元及人民币5521.1万元。